这种不能言状的东西会藏匿心底悄悄成长,将来的某一天必将影响人的思想,将人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。
从广莉自杀到小霞自杀,再到大耳被杀,我们经历的生与死比常人多太多了,但我们至今都没有对这些事情进行过探讨,只是默默地独自忍受着,我们是不是过于忽视自己的心理健康了。……子霏,我不想你受到伤害,有什么事你应该及时告诉我,千万不能一个人死撑着。”
渔子霏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,依旧是表情麻木但目光深邃的样子。是我的安慰话太糟糕了还是说我搞错方向了?再试试吧。
“还记得陈广莉的宠物犬吗。宾果被周昌明他们以浪费粮食为由强行夺走了生命,但其实每日剩下的饭菜就足够养活好几条宠物犬。”想到被丢下楼的物体,好像没有看到人的骨骸在饭堂周边耶,和实验楼的情况简直如出一辙,真是奇怪得很。稍微走了一会神,回过神来我继续说:“有些生命,我们没有夺取的必要。只因一己私欲就肆意剥夺无辜生命的行为是可耻的,可恨的,无论此种生命是高贵的还是低贱的,通白讲,我不反对别人吃狗肉,但我反对以取乐为由对狗只进行虐杀;而有些生命我们必须夺取。像现在的环境,我们唯有将流浪狗赶尽杀绝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,那就没有犹豫的必要,尽管看起来很残忍,但弱肉强食的社会本就如此,我还没有幼稚到认为解决这么大的麻烦不用作出残酷的决断。
至于面对不同的生命,具体要做如何选择很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衡量,举个极端的例子:洞穴内有两人,必须杀掉其中一人另一人才能活,杀还是不杀。如果在洞穴内杀人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,也不会被曝光受到道德的谴责,为了自身的生存,杀还是不杀。我不懂什么大道理,如果其中一人是我,我不会杀掉另一人同时不愿被另一人杀掉。对我们有危害的生命要不要扼杀掉取决于自己是否把自己当人来看。即使没有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,我还是我,我认为我还是人,不是血腥的动物,那么有些生命我是没有资格和权力去剥夺的。”
好像有些说不明白啊。我挠了挠头,只感郁闷。
“如果是在合法的框架下,要扼杀掉的生命对自身没有危害但……是一种累赘呢?”
“合法的?”
是我想的那个吗?
“噢,已经很晚了,赶快完工去吃饭吧。”
渔子霏似乎不想让我深究下去。
“让我下去帮你吧。”
“不用。你在车上帮我警戒就行了,不准下来。”
泼洒完最后一个角落,终于可以大声地宣告消杀工作完成了。我的腰像被车撞了一样,疼得厉害,很吃力才能直起身子。叉着腰想用力呼吸,但空气中尽是消杀液的味道,是熟悉的味道,过去和渔子霏一同从操场运动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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